公告日期:2025-03-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康生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康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1 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2,540,482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 277,449,66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6,999,996.8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共计 21,910,199.9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5,089,796.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005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是否使用完 剩余募集
更项目 诺投资总额 毕/结项 资金
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42 万头仔 否 55,569.26 已使用完毕 /
猪繁育及 20 万头生猪育肥建设项目 并结项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30 万头仔猪繁 否 43,000.07 否 42,999.72
育及 20 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
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30 万头仔 否 48,430.67 否 48,430.43
猪繁育及 20 万头生猪育肥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9,700.00 已使用完毕 /
合计 - 206,700.00 - 91,430.15
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利息。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变更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未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对“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30 万头仔猪繁育及 20 万头生猪育肥基地
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变更前后的实施主体均为上市公司全资控股)
进行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实施地点 变更实施主体
天康生物股份有 变更前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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