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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扬超先生、许国睿先生、姚冰先生、陈光顺先生、陈方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俞永平先生、钱建民先生、梁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各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候选人数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量的比例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在此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简历
1、王扬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87 年 2 月,长江商
学院 EMBA。2008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海翔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州市椒江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台州市椒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等职务。
王扬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4.6 万股股份,并通过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扬超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之子,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许国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7 年 6 月,MBA,
中共党员。2000 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浙江海翔药业销售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担任台州市椒江区工商业联合会九届执委,台州市椒江区进出口企业协会副会长,台州市椒江区医药化工进出口企业协会副会
长。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任公司子公司浙江海翔药
业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许国睿先生持有公司45万股股份,持有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376万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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