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025年10月修订)
为保证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
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制定本认定标准。
第一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一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设计缺陷是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
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
运行不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
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第二条 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
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
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
分关注。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三条 按照具体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还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第二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总体认定标准
第四条 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是相对于内部控制目标而言的。按照
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
准。
第五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
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2、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2.1定性标准
表明公司可能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迹象列示如下:
缺陷分类 定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告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重大错报;
4、公司对重大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或《企业会计准则》;
5、公司随意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导致相关财务信息严重失真;
重大缺陷 6、公司缺乏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流程、审批权限等正式制度,或制度完全
未得到执行;
7、因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披露差错导致监管机构处罚;
8、公司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管理混乱,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整理、
归档或保存;
9、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进行整改。
1、公司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重要错报;
3、对重要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或《企业会计准则》;
4、公司频繁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导致相关财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
重要缺陷 5、公司虽有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正式制度,但制度未得到完全执行,对外
信息披露未经适当审批或授权;
6、公司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管理部分环节存在漏洞,相关资料存
在丢失、毁损或被未授权人员接触的风险;
7、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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