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6日、2023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和存续期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20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0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63,00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11月
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9,523,68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2%。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情况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1年11月19日届满,第二个锁定期于2022年11月19日届满。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同意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1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3年11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同意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1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4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后将于2025年11月19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5)其他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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