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深沪乌漏沟东工业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朝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211,264,45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1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6,462,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67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4 人,代表股份 4,801,6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4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5 人,代表股份 4,801,77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4 人,代表股份 4,801,6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412%。
3、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游锦泉律师、陈龙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越南设立公司暨建设生产项目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浔兴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按 99%、1%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在越南胡志明市设立公司,实施拉链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38,314.64 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与本项目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建设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
体事宜等。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875,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24%;反对 4,357,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27%;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27%;反对 4,357,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534%;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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