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其在 2023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就 2024 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二、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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