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战略将逐步聚焦大宗原材料领域,利用公司原材料价格大数据、产业互联网及供应链金融等工具为原材料领域的生产商、经销商与下游用户提供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和各类数字贸易服务。为推动该战略和有效规避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宗商品,即铜、铝、锌、镍、锡、螺纹、热卷、燃料油、沥青、橡胶、纸浆、铁矿、焦煤、焦炭、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塑料、pvc、meg、pp、苯乙烯、LPG、PTA、甲醇、纯碱、尿素、短纤、玻璃、动力煤、白糖、棉花、棉纱、菜油、菜粕、硅铁、锰硅、红枣、苹果、生猪等大宗商品。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经销的大宗商品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2、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公司经营战略,有效规避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宗商
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流动性、操作等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经营战略将逐步聚焦大宗原材料领域,利用公司原材料价格大数据、产业互联网及供应链金融等工具为原材料领域的生产商、经销商与下游用户提供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和各类数字贸易服务!为推动该战略和有效规避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占用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3、投资种类及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宗商品,即铜、铝、锌、镍、锡、螺纹、热卷、燃料油、沥青、橡胶、纸浆、铁矿、焦煤、焦炭、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塑料、pvc、meg、pp、苯乙烯、LPG、PTA、甲醇、纯碱、尿素、短纤、玻璃、动力煤、白糖、棉花、棉纱、菜油、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流动性、内部控制、技术、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