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陈德人)作为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德人,男,1951 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二级教授(2017 年退休),
长期研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及数字化应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陈德人 4 2 2 0 0 否 0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会议召开前,
对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了深入了解和研究,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进行沟
通,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
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履职期间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认为:2024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5 次会议,具体
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审部
2024 年 02 月 26 日 2023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1、《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3、《公司 2023 年年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