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5-98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
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 9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本公司所持有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股票代码:SZ301238)为标的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1265 号)。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本所挂牌条件,本所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本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你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本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债券相关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本所。如发生重
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本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你公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本所提交挂牌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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