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1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情况
本人杨登峰,60岁,中国国籍,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行政法学、人权法学等教学和研究工作,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四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职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
况
是否连续
应出席董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两次 出席次数
杨登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
席会议
7 7 0 0 0 否 2
本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度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2 2 5 5 2 2 3 3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2次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5次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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