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010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收益相对稳定的专业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收益相对稳定的专业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含)6亿元。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各种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信托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基金公司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投资产品不涉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该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6
亿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批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风险测评等级为保守型、稳健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的影响较大等,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应充分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合理搭配投资品种。
(2)公司法务部负责在委托理财合同的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提供法律协助,以及出现风险后启动相应的追偿程序。
(3)公司财务部门指派专人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受托人资信状况、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司委托理财资金
安全或影响资金流动需求的情况时,财务负责人必须在知晓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以便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委托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委托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在具体购买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的低风险型短期理财,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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