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9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
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
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取消后,监事将自动离任,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
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鲁体改函字
[2001]49 号《关于同意设立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函》、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股字[2001]61
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批准,以发起设
立方式设立,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700001807067 号),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34690418Q。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无。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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