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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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和信审字(2025)第 00060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 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037.91 174,96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961.13 -63,588.76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况
营业收入 34,015.94 43,723.3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634.91 672.5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 1.87% 1.54%
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的其他业务收入, 原材料及其
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 原材料及其他 他存货销售、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634.91 存货销售等, 672.53 消杀服务等,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与主营业务无 与主营业务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关 无关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
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
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况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34.91 672.5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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