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家强
本人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自 2019 年 12 月 5 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家强,男,1957 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清华大学物理系副教授;清华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清华大学出版社社长、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教授;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主要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各类交流座谈会等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董事会会议
2024 年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11 11 0 0
1、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66 项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本人在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议案和相关资料认真研读,主动了解公司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
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前述股东大会,并已向公司董事会请假。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先后参与审议了《关于提名车志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一系列议案。
(四)各类交流座谈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出席参与了 2024 年 9 月 20 日独董调研座
谈会;线上参与了 2024 年 12 月 18 日前十大股东交流座谈会等会议。
(五)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公司事务相关的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调研座谈会、参加学习培训、拜访等形式,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等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具体如下:
本人 2024 年 9 月份期间,现场出席参与公司独董调研座谈会,这次座谈会
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与公司管理层坐下来面对面交流公司重整完成后各项工作内容及进展,及后续公司经营的规划。实地参观调研公司展览馆、冷藏加工厂及大健康事业部。本人线上参与了2024年12月18日前十大股东交流座谈会,听取 2024 年公司经营情况汇报,与前十大股东交流探讨公司阶段性存在的问题等会议事项。
此外,本人 2024 年 3 月份线上形式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