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10 人,代表股
份数 945,668,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37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股份数835,013,3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26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606 人,代表股份数 110,655,30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15%。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1,608 人,代表股份数 118,445,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8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44,003,189股同意,1,404,121股反对,261,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16,779,882股同意,1,404,121股反对,261,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39%。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43,998,289股同意,1,398,721股反对,271,6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16,774,982股同意,1,398,721股反对,271,6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98%。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44,007,489股同意,1,397,021股反对,264,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16,784,182股同意,1,397,021股反对,264,100股
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76%。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43,956,989股同意,1,452,721股反对,258,9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16,733,682股同意,1,452,721股反对,258,9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49%。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94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