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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5:58:03 股吧网页版
中材科技: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转让资产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6


关于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转让资产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4 中材 K2 债券代码:148852.SZ
债券简称:25 中材 K3 债券代码:524575.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对苏州非矿院三香路大楼实施征收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对苏州非矿院三香路大楼实施征收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2025年11月13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因公共利益建设项目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苏州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非矿院”)位于苏州市三香路999号的房屋资产(以下简称“三香路大楼”)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以下简称“本次征收”)。

2025年12月18日,苏州非矿院与征收实施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金阊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金阊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苏州市姑苏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货币补偿)》及《苏州市姑苏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书》,苏州非矿院预计获得征收补偿18,140.86万元。

此次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超过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根据《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苏州市姑苏区人
民政府对苏州非矿院三香路大楼房屋实施征收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金阊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508K121052516

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彩香一村二区1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彩香一村二区1号

交易对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系。交易对方隶属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9号的大楼,目前主要用于对外出租,用途为商业、办公,地上15层,地下1层。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法定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苏州衡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三香路999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账载价值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8月31日,三香路大楼账面原值3,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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