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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6:23:17 股吧网页版
大港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牛丹-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牛丹)

本人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1月19日,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于2024年2月7日公司完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补选后正式离任,离任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牛丹,男,1986年4月出生,博士,副教授。曾任东南大学教师及科研秘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大黄山街道办事处、东环街道办事处副局长、副主任,美国里海大学、德州大学圣安东尼奥分校访问学者,东南大学自动化学院院长助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7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2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均亲自参加,不存在缺席会议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主动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次、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于2024年2月7日离任,在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以上相关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在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参观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真实、全面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提名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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