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9 月经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9 人,注册会计师 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8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 万
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434.75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 万元
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政旦志远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认为政旦志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
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政旦志远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并已实施了整改,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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