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7 15:38:24 股吧网页版
星光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
022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
称由“星光股份”变更为“*ST 星光”,证券代码仍为“002076”;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
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星光股份”变更为“*ST 星光”;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076”;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
露次一交易日(2025 年 4 月 28 日)停牌一天,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复牌之日
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
计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167,627,097.51 元,利润总额为-32,532,032.2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75,624.00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969,042.37 元。

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三、关于本次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其他说明

经自查,公司除因上述情形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外,公司股票交易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力争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聚焦优势业务,提高产品利润率。公司将在 2025 年重点开拓优势业务,增加高毛利产品的销售,并针对优质客户和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拓展新项目,提高公司产品的利润率和附加值,增强盈利能力。

2、加强业务合作,拓宽销售渠道。公司将在 2025 年加强与重要客户、优质客户、老客户的深入合作,并整合线上线下优势渠道资源,争取更多业务订单,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在 2025 年持续优化内部流程,落实降本增效举措,通过精细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并合理处置低效资产,防范经营风险。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
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