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静)
本人作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静,中国国籍,女,1970 年生,民建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有律师执业资格。2019 年 1 月至今,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兼职硕士生导师;2019 年 3 月至今,任广东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兼职校外实践导师;2002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高级合伙人;2020 年 6 月
至今,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2013 年 6 月至今,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1 年 10 月至今,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担任人大代表。自 2022 年 4
月 2024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
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对各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题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检查,对 12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应回避表决的除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 出 席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方 式 委 托 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会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2 2 10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因个人工作原因,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 1 次。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提名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事项。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2023 年度薪酬考核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
(3)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4)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事项,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作为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次,本人按规定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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