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如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事项进行了两次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本次公告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预计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二、历次风险提示性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对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事项进行了
第一次风险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对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事项进行了
第二次风险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次风险提示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
三、其他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的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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