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由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
尼泰振青”)承办,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9 日,首席合伙人为顾旭芬,注册地
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 座 80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尤尼泰振青有合伙人(股东)42 人,注册会计师 217
人,其中 3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20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0.72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0.09 亿元。
2024 年度,尤尼泰振青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家,审计收费总额 67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3136.29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900 万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0 人次、行政处罚人员 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 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 0 人
次和纪律处分人员 4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收入扣除情况、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与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故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和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在约定时限内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尼泰振青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尤尼泰振青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
取了尤尼泰振青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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