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瑞德”)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 0027 号)以及《2025 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尤振专审字[2026]第0040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会计报表附注“十六、其他重要事项”所
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042023006),由于立案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暂不确定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上述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会计师认为:凯瑞德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6 号),对公司前期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形,凯瑞德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规担保、诉讼事项已通过破产重整全部予以解决,不会对公司前期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据此,我们认为立案事项进展的不确定性已消除,并且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的影响也已消除。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及 2025 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立案事项进展的不确定性已消除,并且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的影响也已消除。
特此说明。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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