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瑞德”)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 0302 号)以及《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尤振专审字[2025]第 0065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会计报表附注“十七、其他重要事项”所
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042023006),由于立案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暂不确定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上述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强调事项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会计师认为: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凯瑞德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相关事项。鉴于相关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等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 2024 年度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强调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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