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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00:15:21 股吧网页版
凯瑞德: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内容

1、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5、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和制度较为完善、健全;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向北京国网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购买不低于29.0134%的国网技术股权,成为国网技术第一大股东。后该事项于报告期内终止,未对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落地措施造成不利影响。该重大资产重组的筹划与终止事项均经董事会审批并进行披露。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节省运营成本,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凯烁(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以2024年11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由公司年审机构对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因其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156,872.59元,公司以1元作为对价将其对外出售,并于2024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非货币性交易事项、无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前期涉及的诉讼事项、违规担保事项均已通过破产重整程序予以消除,同时公司已积极对外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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