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26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连市国资委”)控制的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集团”)。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预计将由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化集团”)变更为海发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大连市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向海发集团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68,887,80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前,盐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9,960,000股,持股比例为15.4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按发行数量上限168,887,806股计算,海发集团将持有公司19.19%的股份,盐化集团直接持股比例下降为12.50%,海发集团直接
及间接持有公司比例将变更为31.69%,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盐化集团变更为海发集团。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国资委,其通过盐化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5.46%的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间接持有公司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所持的50,008,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3%)表决权。实际控制人大连市国资委合计持有獐子岛22.49%的表决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按发行数量上限168,887,806股计算,实际控制人大连市国资委及其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37.37%的表决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海发集团、盐化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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