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5-2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晓丹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认真自查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关联监事马晓丹女士、高广军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3.0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68,887,80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
则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6)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海发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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