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10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业务采用美元等币种的外汇结算,受国际宏观形势及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将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确定性,公司适度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在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6.风险提示: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在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相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财务部门协同业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业务采用美元等币种的外汇结算,受国际宏观形势及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将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确定性,公司适度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2.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在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相关授权: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相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财务部门协同业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三、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国内外经济政策和形势、汇率和利率以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在交易标的市场价格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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