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10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向全体董
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
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0 元受让平湖市兴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民币 1,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人民币 0 元)对应的有限合伙份额,受让完成后,上海景兴公司将持有华海金浦基金 3,500 万元认缴份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02。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金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在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
值),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相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财务部门协同业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03。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向亚洲开发银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4.26 亿元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集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105。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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