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9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4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7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提案 1.00、提案 2.00 需以特别议案通过,即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要求,上述提案 1.00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所有提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经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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