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煜双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做到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煜双,女,中国籍,1964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共党员。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兴大学MPAcc教育中心主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4年度,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会议的
情况。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审工作总结与计划、关联交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等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进行考核,并对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及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等事项进行审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确保2024年度年报工作进展顺利。本人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
4.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除正常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利用其他时间公司现场进行调查了解,通过与生产及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公司生产管理和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同时与公司高管保持着经常的联系,对公司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的时间共计18天。
公司在各方面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足够以及有利的必要条件并且给予了极
大力支持。
5.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完成了2024年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时,要求公司尽可能多的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及时了解进展状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公司和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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