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
1.00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1)人
选举王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次股东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
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
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 2 层董事会办
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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