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兴喜)
本人余兴喜,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尽责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6次,亲自出席6次。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并召集会议。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共审议 16
项议案、听取3项报告,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审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审核。监督公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年审机构的沟通;主持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与年报审计机构进行了没有管理层成员参加的沟通会,了解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督促审计机构严格履职,充分发挥监督核查作用。
2、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和ESG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和ESG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共审议 6 项议案,分别对公司董事会工作、重大风险评估,2024年度预算报告、2023年度ESG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监督公司战略实施、风险防控、ESG管理等工作开展实施,对公司的投融资预算和风险评估情况进行了研究,就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年审工作报告、日常性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发行可转债有效期延期事项、2024年年审工作安排、终止筹划重组等共7项议案进行审议。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2026 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24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销售产品金额上限为7亿元,采购产品金额上限为6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预计金额。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的相关关联交易均按照协议执行,并根据深交所规定出具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本次终止的重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终止筹划本次重组事项对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 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选。本次候选人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选。本次候选人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以上董事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