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1、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
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
用法。
2、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明确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