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定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
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
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预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以及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
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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