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5-05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尤飞煌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潘彬先生、苗
迎彬先生、宋海涛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潘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由其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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