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6 19:15:52 股吧网页版
华峰化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1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12月28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5人,代表股份3,425,42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2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69,051,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3人,代表股份3,056,369,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8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7人,代表股份124,346,77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0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28,20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0人,代表股份96,141,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3%。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相关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同意109,310,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98%;反对1,965,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37%;弃权1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5%。其中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代表股份3,313,993,127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3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51%;反对1,965,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86%;弃权1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内容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3,335,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
反对 1,980,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10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261,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29%;反对 1,980,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930%;弃权 10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3,188,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8%;
反对 1,845,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38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114,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49%;反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