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24 年,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经营发展提出了有益建议,做出了积极贡献,保证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持续稳定的发展。
下面,我对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建
议,请全体董事审议后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总结
1、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次,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 年度报告及 2024年度各季度报告等议案,形成的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并得到认真实施。
2、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
全年共召开股东大会三次,审议通过包括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及 2023 年度报告等议案,所形成会议决议均得到董事会有效贯彻执行。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在各自侧重的领域提出了专业的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4、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各自的专业特长,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诚信、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具体履职情况详见《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各项运作
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接受监事会监督,确保公司能独立和规范运作,防范经营和投资风险。加强诚信建设,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自愿性、主动性信息披露意识,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
6、公司经营与发展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9.23亿元,同比下降7.82%,其中,建筑施工及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业务营业收入41.53亿元,房地产开发业务营业收入10.07亿元,新能源开发业务营业收入7.2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亿元。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51.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9.47亿元。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65.72%,同比降低5.15个百分点,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0亿元。
2024年,公司努力发挥优势,积极开发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和
政府重大工程项目。2024年度建筑业新承接工程41.78亿元。
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通过多个项目的签约、投资及战略合作,逐步构建了新能源业务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了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提升了市场竞争力。2024年度,子公司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完成发电量1.33亿度。子公司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在水东镇投资建设约200MW/400MWh的储能电站及相关配套生产项目;子公司安徽恒强建设有限公司承接和平县浰源镇15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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