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
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开发合作的框架性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协议为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所商定事项为今后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具体合作事项将在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合作协议,且根据法定程序予以确定和落实。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 2025 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一、协议签订概况
2025 年 10 月 17 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水电二局”)与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滨海新区管委会”)在广东省茂名市签订《合作框架协
议书》,拟在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开展合作。
二、协议对方的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2.负责人:黄鹏。
3.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26 日。
4.公司与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5.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海洋高端装备制造
广东水电二局牵头成立海洋装备公司,依法筹建国际海洋装备产业园。依托茂名港博贺新港区,聚焦生产高附加值清洁能源装备、智能海洋牧场装备等,打造海工装备制造基地。滨海新区管委会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项目用地、码头规划调整、配套周边道路、水电气、港口深水航道支持,依法协调围填海等审批手续办理。
(二)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开发
充分发挥广东水电二局在清洁能源投资“投融建管营”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及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技术优势,利用茂名市丰富的清洁能源资源,投资开发独立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依托茂名市优良的投资环境和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积极在茂名市开展多种
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与开发。
(三)基础设施建设
滨海新区管委会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广东水电二局参与茂名市重大基建项目投标。通过引入广东水电二局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标准,广东水电二局及关联企业发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市政、公路、房屋建筑等一级资质优势,参与茂名城乡基础设施、市政交通、公共建筑、城市更新、水利水务、美丽乡村及产业园区等领域的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的履行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开拓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和建筑施工业务规模,提高经营业绩,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广东水电二局具备丰富的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投资建设、建筑施工经验、技术、专业人员和资金保障,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3.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滨海新区管委会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所商定事项为今后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具体合作事项由双方或下属单位之间另行签订合作协议,且根据
法定程序予以确定和落实。
2.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8 日
附件: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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