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公司形象、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
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
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
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
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广东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等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负责
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按管理要求及时上报。
第八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职责负责
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
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总至证券部,由证券部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控股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
息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如下:
(一)快速反应、及时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及时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当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的前提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主动作为。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当表现出积极面对、主动作为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
参与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处理问题;
(四)系统运作、维护形象。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按照系统运作的原则,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维护公司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
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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