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
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综上,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运用职业判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选聘审计机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其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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