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
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钢
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独立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主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面关注并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荻,男, 195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文化部印刷厂工人、北京科技大学教师,原任北京科技大学高效轧制国家
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冶金工程研究院院长、北京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长、北京科大恒兴高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十三届北京市人大代表,
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任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高效轧制与
智能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中国金属学会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兼任中国金属学会材料深加工分会主任委员。2024年10月任期满离任。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
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5次;公司共召开4次
股东大会,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1次。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审查了公司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本人认为,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人选具备的专业素养、管理经验完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公司召开的全部会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人作为战略发展与科技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公司《2023 年度环境、社
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并在能源整合及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等方面提
出了兼具前瞻性与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视频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分享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各项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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