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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2:20:38 股吧网页版
中钢天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
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钢
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独立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主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面关注并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乔利杰,男,195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一北京科技大学先进能源材料
与服役安全联合研发中心”主任,“863”主题项目首席专家,第四届“973”
材料领域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荣誉理事长。2024年10月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定的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自当选新一届独立董事后出席会议3次;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自当选新一届独立董事后出席会议2次。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召集1次提名委员会,就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讨论。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11月,本人参加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活动,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司下属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视频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分享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各项会议资料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进行、以及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与效率。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倾听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中,留意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以及投资者对公司运营状况的关切,并及时向公司传达相关信息,为保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2、资金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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