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提升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价值,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能力及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以高质量发展为前提:公司应当深耕主业,围绕主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科学制定并持续优化发展战略,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动经营水平、发展质量和产业价值提升。
(二)以依法合规为底线:公司应当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的建设,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以市值和价值动态趋同为目标:公司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并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四)科学和常态化开展工作:公司应当尊重资本市场运行内在规律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及时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市值管理措施,常态化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市值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董事会
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为市值管理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市值
管理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公
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
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提
升公司投资者价值。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
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
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六条 经营管理层是市值管理工作的主责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订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四)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分管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市
值管理的执行和监督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主
要职责包括:
(一)与资本市场主体进行沟通: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日常媒体关
系网络;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市场参与主体保持联络等;
(二)监测舆情:及时收集对公司有影响的舆情,分析、研判舆情风险;
跟踪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变动情况;制作舆情应对方案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等;
(三)跟踪分析市值表现:定期采用纵向自身历史情况对比与横向行业同
期情况对比相结合的方法,监测公司的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在
关键指标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和行业平均水平时,制作市值管理方案并向董事会
秘书报告;
(四)完成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文件的档案管理。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围
绕公司发展战略持续强化业务核心竞争力;关注与公司战略相匹配的投资并购机会;及时收集、汇报经营、财务、市场等市值管理工作所需的信息。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条 公司应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并购重组、中长期激励、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除依法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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