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1 20:33:08 股吧网页版
ST得润: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27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 月 24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朝凤路 366 号得润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其他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2 月
12 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披露文件。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与议案 1.00 相关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深圳市得胜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邱建民、杨桦将对议案 1.00 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的同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