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6,621.55 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中考虑了潜在损失的影响,对可能承
担的连带担保责任计提了预计负债 6,675.81 万元,预计不会对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敞口 135,700 万元,其中,为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达”)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敞口 13,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等信息披露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因重庆美达不再纳入公司 2024 年合并报表范围,并在出表后形成公司关联方,上述担保由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被动形成对关联企业担保。该担保事项实质为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
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等信息披露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得润”)以信用及公司部分房产抵押、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美特”)以其部分机器设备抵押,共同为重庆美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或“原告”)的贷款提供人
民币 12,150 万元担保,担保期限为 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8 年 9 月 5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
美达取得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6,600 万元。
二、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概述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璧山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5)
渝 0120 民初 16416 号】,就农业银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璧山法院已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被告: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被告一)、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被告三)、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被告四)
2. 案件事实及理由
农业银行与重庆美达于 2024 年 9 月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约定向重庆美达提供 7,500 万元贷款。为保证前述债权的实现,农业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得润、宜宾美特一起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重庆美达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欠农业银行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农业银行与重庆美达于 2024 年 3 月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重庆美达以其所有
的 24 套机器设备为其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公司及宜宾美特于 2024 年 9 月分别签署了《最高额抵
押合同》,约定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车公庙工业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主楼的五处办公用房、宜宾美特以其所有的 42 套机器设备为重庆美达的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前述《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生效后,农业银行向重庆美达发放贷款人民币 7,500 万元。
上述借款一年期限到期之后,重庆美达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农业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得润由于重庆美达已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未能为其继续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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