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时起在深圳市宝安区
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 9 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 9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纯银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3 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7,614,6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 23.810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27,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 0.218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7 人,其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5,986,9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 23.5920%。
3、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788,1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 1.580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 (%) (股) (%)
177,204,494 99.7691% 388,900 0.2190% 21,300 0.0120%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 (%) (股) (%)
177,218,494 99.7769% 374,900 0.2111% 21,300 0.0120%
3、《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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