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将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2、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3、单项条款若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 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未在表格中对照列示,其余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新增条款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
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 上市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意见。 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
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
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审计委员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
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 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
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
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职责,审计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第十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见。 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
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
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东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 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 当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求。
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 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 的同意。
的同意。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会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 通知的,视为审计委员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
知的,视为监事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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