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季报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485,916.00股 而在12月互动平台回答:公司已回购股票数量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如果因股权激励导致前十名股东所持股权(包括持有回购股份),激励后是否应该公示持股变化?
紫光国微:
您好!公司已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在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总持有数量发生相关变动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您好!公司已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在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总持有数量发生相关变动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2-30 20: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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