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紫光国微,贵公司的业务无论营业收入占比幅度是大或小,能否于财务报告内或规定信息披露的平台及时披露?例如均胜电子机器人业务营收占比不足1%但别人公司也及时披露并公示,而紫光国微的信息披露时间滞后严重。例如CPO、数字货币、eSim、卫星近地通信安全芯片行情都结束数月甚至1年后,财务报告内还没写业务进展和营收贡献比例。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希望信息及时披露,是义务也是业务管理必要责任。
紫光国微:
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敬请关注及查阅。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敬请关注及查阅。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9-11 18:26:4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